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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

2025-01-14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968L/2025-00155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 号
成文日期2025-01-14公文时效有效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968L/2025-00155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2025-01-14
公文时效有效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4〕1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本地医疗保障局按照《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本地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培训机构及教师认真学习《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用好《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健康照护领域技能人才培养。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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